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分党委:
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,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
凡涉及宣传的内容,有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,未经宣传部审核直接使用形成舆情的,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。
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蒙古语言文字的使用,提高对蒙古语言文字标准化的认识,严格执行审核程序。
中共内蒙古民族大学委员会宣传部
2018年11月12日
内蒙古民族大学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审批表.doc